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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大公报报导,教育局日前发出通告,提醒学校聘请人员时,要加强把关,保障学童。当局指,校方除了要透过教师注册制度把关之外,亦要每3年为所有注册教师,查核刑事纪录,以防有刑事纪录的教师漏报或隐瞒。
教育局指出,学校如果计划聘用已离开教育行业1年或以上的教师,亦必须向当局申报刑事定罪纪录。此外,新学年起,所有新聘教师亦须在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》测试取得及格成绩;学校亦要考虑应征者在培育学生成为德才兼备、爱国爱家和具国际视野等方面的能力。
教育局续指,去年年底已推出《教师专业操守指引》,清晰说明教师应有的专业操守和行为规范,鼓励教师自觉遵守,保障学生福祉,守护教育专业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,局方会参考指引,处理教师涉嫌违反专业操守的个案。